香港宏安集团3月24日宣布,公司旗下宏安地产有限公司已就建议分拆向联交所提交聆讯后资料集。

宏安地产表示,为使股东可优先(仅就分配而言)参与股份发售,待联交所批准发售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及建议分拆成为无条件后,预期合资格股东将获邀申请配售股份之10%,相当于宏安地产紧随股份发售完成后之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2.25%。预留股份将自配售项下的配售股份当中提呈发售且毋须重新分配。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宏安地产递交的聆讯资料发现,该公司专注于发展住宅和商用物业以供销售及投资商用及工业物业以获取资本增值。于往绩记录期,其主要收益来源来自物业销售,占公司于相应期间总收益超过90.0%。此外,宏安地产亦投资商用及工业物业以获取稳定经常租金收入。

在往绩记录期,宏安地产销售自建物业所得收益包括销售荟悦、荟臻、荟点及弥敦道726号带来的收益。

于完成重组及分拆前,宏安地产为宏安集团的一部分。宏安集团于1987年由邓清河以宏安机电工程公司之名称创办,提供建筑相关装修及建筑服务。自1995年起于主板上市。

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2014年及2015年3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6个月,集团的总毛利分别约3.08亿港元、7.93亿港元、5.63亿港元及1.83亿港元。

物业管理业务于同期录得亏损分别约100港元、1540万港元、520万港元及250万港元,因为公司在俊宏轩及海滨广场有空置铺位,并无为物业管理业务带来任何收益。

董事会认为,分拆将商住物业发展及工商物业投资业务整体实质地由母公司其他业务分离,致使投资者及出资者可独立评估母公司及本公司各自业务之策略、功能开拓、风险及回报,作出准确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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