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物价局与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文件,发布了关于我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自10月1日起,枣庄市普通住宅物业费以及停车收费将执行新标准,此收费标准有效期延长到2016年12月31日。

以下为通知内容及附件——

附件1:枣庄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

服务星级

基准价格

浮动幅度

不带电梯普通住宅

(元/平方米/月)

带电梯普通住宅

(元/平方米/月)

一星级

0.25

0.60

上浮20%

下浮不限

二星级

0.45

0.85

三星级

0.70

1.10

四星级

0.90

1.30

五星级

1.20

1.70

附件2:枣庄市普通住宅前期停车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

项 目

基准价格

(元/月/车位)

浮动幅度

停车服务费

20

此标准为最高标准,下浮不限

附件3:枣庄市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政府指导价格

项 目

基准价格

(元/月/车位)

浮动幅度

车位

租赁费

露天停车

80

此标准为最高标准,下浮不限

室内停车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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