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物价局与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文件,发布了关于我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自10月1日起,枣庄市普通住宅物业费以及停车收费将执行新标准,此收费标准有效期延长到2016年12月31日。
以下为通知内容及附件——
附件1:枣庄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
服务星级 |
基准价格 |
浮动幅度 |
|
不带电梯普通住宅 (元/平方米/月) |
带电梯普通住宅 (元/平方米/月) |
||
一星级 |
0.25 |
0.60 |
上浮20% 下浮不限 |
二星级 |
0.45 |
0.85 |
|
三星级 |
0.70 |
1.10 |
|
四星级 |
0.90 |
1.30 |
|
五星级 |
1.20 |
1.70 |
附件2:枣庄市普通住宅前期停车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
项 目 |
基准价格 (元/月/车位) |
浮动幅度 |
停车服务费 |
20 |
此标准为最高标准,下浮不限 |
附件3:枣庄市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政府指导价格
项 目 |
基准价格 (元/月/车位) |
浮动幅度 |
|
车位 租赁费 |
露天停车 |
80 |
此标准为最高标准,下浮不限 |
室内停车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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