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5日,广州市人大代表城建环资专业小组对我市物业管理情况开展集中视察。视察组实地察看了芳和花园保障房小区、芳村花园房改房小区、恒荔湾畔商品房小区三个类型小区物业管理情况,与物业管理公司、部分业主座谈,召开汇报会听取相关部门关于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视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树坚,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李俊夫及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交委、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视察活动。
据了解,广州市作为国内最早引入物业管理服务的城市之一,物业管理总体态势良好。截至2013年10月底,全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1866家,实施专业物业管理的项目约5300个,其中住宅小区2426个,住宅物业总建筑面积约2.7亿平方米。市国土房管局在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强化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项目动态巡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业主自治组织的发展仍较缓慢,自1998年成立首个业主组织以来,在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中,目前成立业主大会的比例仅为25%,略低于全国30%的平均水平。
为使视察结果更加客观真实,视察组专门制作了调查问卷表,在集中视察前,由27位专业小组代表配合对所在小区进行暗访,并在视察当天由工作人员随机抽取部分业主进行访谈并填写调查问卷,先后共发放调查问卷172份,对全市约39个小区进行了暗访。听取完汇报后,视察组成员就业主大会的成立比例、业委会的规范运作、物业纠纷的协调解决、专项维修基金的支取使用和发挥基层部门的属地管理职责等问题与相关部门展开了深入交流。
市人大常委会吴树坚副主任指出,物业管理事关民生,是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这次集中视察选题较准,有利于代表较好地了解社情民意。第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小区物业管理的重要性。面对物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再接再厉,统筹兼顾、系统谋划,进一步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第二,积极培育业主自治组织成长壮大,充分调动起广大业主的积极性,自觉投身到业主组织的建设中来,优化业委会成员结构,提高业委会履职能力和维权意识。第三,物业服务企业要练好“内功”,严格遵守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质量,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第四,加快立法,规范广州物业管理行为,在立法过程中,要广纳民意、民智,广泛宣传、深入人心,才能推动法律落实。第五,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在协调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和帮助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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