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西区创新广场小区迎来了几位特殊的来客,市第一人民法院的法官到社区进行“家访”,对涉及该小区29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进行诉前联调预立案调解。
因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从2008年起,有部分业主开始拖欠物业服务费,其中欠费最多的为5358元,最少670元,含滞纳金共90696.78元。今年10月14日,物业公司将29户业主起诉至市第一人民法院。
考虑到业主白天要上班,29宗纠纷在同一小区,前日晚上6点30分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调解办4名法官联合西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3名工作人员,及诉前联调工作室10名调解员进入社区进行诉前联调预立案调解。
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先后到业主家中、物业管理中心进行协调工作,经过四小时的努力,有5户业主当场交纳欠款,其中拖欠时间最长达4年多的张生,当场交纳了3662元;8户业主承诺在三五天内交纳,5户业主仍然表示不愿交钱,另外11户不在家。物业服务公司向法官承诺,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将逐一认真解决,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保证提高服务质量,让业主满意。
据了解,通过诉前联调或预立案方式调解成功的案件,不收取任何案件费用。调解成功后,也可以到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法院审查通过后,可以出具裁定书,此裁定书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裁定书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多数中小型纠纷都适用预立案调解解决,包括属于婚姻家庭(不包含调解后坚持离婚的纠纷)、相邻关系、医疗服务、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电信欠费、信用卡欠款、物业服务等八大类纠纷以及争议标的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给付之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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