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根据《办法》,天津市实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预警报告制度。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者提前解除合同的,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应当在合同终止3个月前做好相关工作。
本网针对《办法》进行系列解读,今日特别推出第二期——《图解:物业服务企业如何退出项目管理》,深入剖析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流程,帮助您详细了解办理手续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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