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好寻,物业管理难觅。今后,这样的困恼可以告别了。承德市首部物业管理办法近日出台,并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关于一系列的物业管理方面的恼人问题都将有章可循。

记者从承德市住建局了解到,我市从2007年就开始着手《物业管理办法》的调研工作,又通过多次座谈会的形式,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以及业主的意见,在贯彻落实《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并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针对我市目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几易其稿,最终,《承德市物业管理办法》终于出台。

“目前,我市的一些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在表面上看属于物业责任,其实深究起来,很多属于开发建设的遗留问题,比如配套设施的缺项少项等等。同时,我市的业主‘花钱买服务’的消费意识也不强,也导致了后期物业管理方面暴露种种问题。”市住建局副局长张树安列举了我市物业管理中的诸多问题。

今后,这些问题都将随着正式出台的《承德市物业管理办法》得以改变。

“《办法》的最重要的部分是对物业管理涉及的部门进行了责任、权利及义务方面的明确,以便让他们各负其责。”张树安介绍说。

据悉,《办法》强化了住宅物业的前期责任。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完成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按规定标准配置物业服务用房,实行物业质量保证金制度;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做出了明确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新建住宅物业建立物业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

同时,《办法》明确了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责任。明确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环卫、市政排污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维修养护责任。

“《办法》的另一大亮点是创新了物业管理模式,对新建住宅小区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即标准物业管理。对老旧小区实行业主自管、社区管理等形式的准物业管理。”张树安告诉记者。“不同的管理标准和要求,将对新旧不同小区的物业管理找到切合实际的方法。”

另据了解,不久后,我市还将配合《承德市物业管理办法》出台一些配套文件,让我市物业管理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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