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四级标准

服务等级

四 级

小区封闭;设有门卫人员值班;有简单的绿地、树木植物;道路硬化率在70%以上;有固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服务内容

服 务 标 准

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提供管理服务。

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有房屋装修管理服务制度,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有巡查记录;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告,问题严重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督促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1、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备运行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故有处理记录。

2、急修报修及时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85%以上。

3、设备运行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85%以上。

5、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示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6、雨水井、化粪池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7、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

1、配备门卫室,设专人24小时值勤,对外来人员、车辆实行询问,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2、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4、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

2、公共楼道每周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1 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1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年擦洗1 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绿

1、绿篱适时修剪,长势良好。无垃圾、树挂及堆物。

2、草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

3、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4、适时组织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

1、建立日常物业管理制度。

2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3、管理人员6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4、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物业竣工验收资料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日常管理档案等),各种基础资料,台帐报表、图册健全,保存完好。

5、受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咨询和投诉,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6、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65%以上。

7、每年至少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

8、协助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协助产生业主委员会并配合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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