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之家讯:目前物业收费标准按照2005年发布的《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物业管理行业内外发生重大变化,《暂行办法》不断暴露出管理上的诸多问题和矛盾,调整完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迫在眉睫。市人大“关于调整完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调研报告建议将业主物业缴费信息情况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减少拒付物业管理费现象的发生。

抽样调查:普陀区平均利润约1.6%

截至2012年底,本市有住宅小区10800余个,建筑面积约5亿平方米。以普陀区为例,共有住宅小区670个,建筑面积约340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住宅小区286个,建筑面积约1885万平方米,售后房、公房小区384个,建筑面积约1515万平方米。上海市物业管理企业总数2625家,普陀区物业管理企业总数143家。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上海市物业管理主营收入达到约499亿元,物业管理行业平均利润率约为2.29%。其中对普陀区的18个项目抽样调查,平均利润约为1.6%。

人大代表在调研中发现,目前物业管理行业上存在以下问题:由于随着经济发展以及外来劳动力成为主要从业人员,人工成本刚性增长,2012年人工成本约占物业服务总成本的68%-70%;能耗成本、维护成本直线上涨,2012年维护成本约占物业服务总成本的14%-20%;物业费调价机制难以操作;售后公房的物业管理依靠政府补贴生存;物业企业经营状态举步维艰。

报告建议:支持物业企业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调研报告建议成立专题工作小组,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修订完善地方性的有关法律法规,扩大收费标准等级;对人工工资、福利、保险等根据政府出台政策即时同步执行;将业主物业缴费信息情况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减少拒付物业管理费现象的发生;支持扶持物业企业发展:减免物业企业的经营税收,降低物业从业人员的社保缴纳基数。在调整完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过程中,加强信息公开公布,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增加市民的知晓度与参与度,从而制定出可行性、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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