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之家讯:广大业主如何合理合法“炒”掉不满意物业单位,同时保证生活秩序?在7月5日结束的第三届中国物业管理长江论坛上,记者获悉,今年长沙拟制定《长沙市物业管理项目进退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炒”物业将有章可循。

6月2日,岳麓区银洲公寓小区内的公告栏上张贴着一张《紧急告示》。告示写明,因小区业主欠缴水电及物业管理费用约75万元,长沙银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力经营,于6月1日退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撤离后,小区一片狼藉,连配电间备用的配电设施都不见了。

针对类似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不再续约,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结束物业服务合同等情况,长沙住建相关部门正在酝酿制定《长沙市物业管理项目进退管理办法》,明确物业项目退出条件、流程、新进公司的接管等相关问题,建立物业管理项目退出机制,确保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有序退出所管小区,保证业主基本生活秩序,防止因无人管理而发生停水、停电等重大事故。

另外,为使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市场定价机制早日形成,改变部分小区物业费10年不变的困局,长沙市还拟出台规定: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涨比例,物业公司可相应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也就是说,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上浮20%,物业收费也可相应上涨20%,当然,这必须得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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