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和业主的交往渗透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物业为业主提供服务,业主相应付费,这本是理所应当的,但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市民对于物业收费的名目及做法存有疑虑。适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记者特整理了以下案例,供市民释疑解惑。

疑虑一:

装货大货车为业主送材料

临时停车是否可收停放费?

近日,市民王先生反映,物业要求对临时进入小区停车的车辆进行收费,对于这一要求,不少没有停车位的私家车业主表示可以接受。不过,因最近小区内不少业主开始装修,陆续有装货卡车进入小区内,如卸货超过1小时,物业也要收取临时停车费,王先生疑惑,该项收费是否合理?

释疑:

提供配送等服务的临时停放车辆

物业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我市2017年实施的《关于明确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五条规定:“对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军警应急处置、行政执法、实施救助救护、市政工程抢修等执行公务的车辆,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配送、维修、安装、装修、搬家等服务的临时停放车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由此得知,以上物业企业行为是不合理的。

一点提醒:

未购车位业主小区内临时停车

2小时内免费停

未购买或者租用车位的业主将车停放在小区,又是怎样收费的呢?

根据《通知》第五条第二款:业主在正式入住前,车辆应停放在自己购买或租用的车位(库)上(内),未购买或未租用车位(库)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室外临时停放的,在2小时内免交汽车临时停放费。其他外来车辆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室外临时停放的,在1小时内免交临时汽车停放费;而超过免费时间段的临时停车费,则根据《关于公布扬州市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指导价及相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机动车辆在室内临时停放,收费标准为每次3元。(每次为12小时,不足12小时按12小时计费);机动车辆小区内室外临时停车,各类轿车、小型汽车每次2元,过夜车辆加收50%。

不过值得提醒的是,以上是针对小区前期物业临时停车收费的指导价标准,如果小区成立了业委会,那这笔费用该怎么收,就该由业委会决定。

疑虑二:

没有车也无需下车库

物业收取电梯费合理吗?

小区居民戴女士反映,自己住在一楼,没有汽车,不需要下负二楼车库,并且自己家有内部楼梯可以下负一层的电动车库,但物业还要收取电梯运行费,她不知此举是否合理。

释疑:

一层住户是否缴、如何缴

视具体情况而定

我市《关于明确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一楼住户是否缴纳电梯费,如何缴纳皆给予了明确。

其第六条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小区,按面积比例分摊电梯运行费的,按以下规定执行:带有地下车库且电梯从地下车库到达本层的一楼住户,其电梯运行费按不高于一楼的建筑面积的80%交纳;带阁楼或跃层式的顶楼住户,按电梯到达层的建筑面积交纳电梯运行费。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面积分摊方法的,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

一点提醒:

符合以下条件

一层住户免交电梯运行费

此外,根据《通知》,如符合以下条件,一层住户免交电梯运行费:有地下车库但电梯不到达一楼的;电梯从一楼起始的;户内有楼梯到达地下车库的;没有地下车库的。因此,以上业主通过与物业协商,最终免收电梯运行费。

疑虑三:

小区施行门禁管理

每户只发3张卡合理吗?

近日,一位网名叫“米兰”的网友反映,小区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施行门禁管理本无可厚非,但每户只免费发放3张门禁卡,可家里有4口人,再拿卡就要交钱,这合理吗?

释疑:

物业应免费为每户业主

配置不少于4张出入证

根据《关于明确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八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的需要,实行门禁(含电梯,下同)出入证(卡)管理的,应当免费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每户配置不少于4张出入证(含IC卡等),证、卡费用应计入相应的物业服务成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实行出入证(卡)管理的,应当免费为车主每车配置1张出入证(含IC卡等),证、卡费用在收取的汽车停放费中支出。因此,以上物业应该免费再为该业主配置一张门禁卡。

一点提醒:

业主另有需求申办门禁卡

物业可另收取工本费

一般情况下,物业需免费为业主配置不少于4张的门禁卡,不过,物业是否要有求必应,无限制地根据业主要求,免费提供门禁卡呢?根据《通知》第八条第四款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另有需求申请办理门禁、停车场出入证(卡)的,可以适当收取工本费。(扬州物业网尹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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