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扬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扬州市旅游促进条例》实施动员会暨2021年立法工作部署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陶伯龙参加会议并做表态发言。
陶局长表示,《扬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在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市住建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坚定不移的推进《条例》落地生根:一是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完善配套设施,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落实,见行见效;三是狠抓贯彻实施,切实提高《条例》的知晓率,普及率。
陶局长强调,《扬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市住建局必将迅速掀起学习热潮,为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提高生活品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扬州物业网尹玉婷)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