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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房子与婚嫁、子女教育、幸福感等捆绑在一起,多少人打拼一生就是为了有个窝,因此,有些人拿到房后总希望通过各种“方式”让房屋面积变大、空间更宽敞,于是违建现象层出不穷,成为城市一大“痛症”。

【案例】

圈用公共部位造房

危害其他业主权益

去年4月份,扬城某高档小区业主王某,想在楼顶的公共部位建混砖结构的杂物间和洗衣房,小区物业发现后,及时制止了王某,并请王某去小区物管处洽谈,但考虑到投入经费,王某拒不配合。小区物业人员表示:“根据《物权法》,小区楼顶是共用部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并不是某位业主的私有财产,因此这位业主的行为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

然而,小区业主王某却存侥幸心理,认为楼顶本就很少有人使用,只要自己建的杂物间和洗衣房不妨碍他人即可。针对王某对共用部位的错误认识,物业工作人员再三协调,企图改正其观点,但王某依然我行我素,强行施工。最后,小区物业企业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并向城管部门反映,对该违建进行了强拆。

小区物业负责人坦言:“对于侵害业主权益的事件,我们绝不姑息。”平时为了防止业主乱搭违建,物管处会安排专人在小区内巡查,一旦发现立即制止,防止事态严重。“我们这样做还是有显著效果的,最起码阻止了这位业主的侵权行为,以后我们还要再接再厉,让违建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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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小区楼顶违章搭建最多

业主多将职责归物业

通过走访扬城的文昌花园、蓝海现代城、骏和天城、兰苑等小区,扬州物业网记者发现,许多业主喜欢利用楼顶来人少、楼层高的“优越”条件搭建阳光房。文昌花园的宗先生向记者表示:“小区89栋楼上,就有人违章搭建阳光房。”由于该处阳光房离学校特别近,他担心万一哪天玻璃爆裂,碎片跌落,可能会伤及下面的孩子。

除此之外,梅庄新村31栋的一楼业主不管邻居阻挠,执意搭建阳光房,给周围业主带来光污染、噪音污染等影响,大家是怨声载道。“施工的时候,工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来回自如的在玻璃上面走,吱吱声让人受不了。”邻居梅女士抱怨道。

当然,类似以上事件的违建还有很多,不过物业网记者发现不少业主会将违建搭成的责任归咎于物业公司“不作为”或是“默许”。

市民秦先生就坦言:“当时楼顶住户搭违建,我跟物业举报过的,但最后房子还是建起来了。”

对此,许多物业公司大呼冤枉。丽嘉物业的工作人员就解释道:“物业公司,作为营业性的服务组织机构,不属于执法机关,对于小区违建仅能口头制止,不能强硬拆除,因此不具威慑力,许多业主不会配合。”

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对于建好的违建,拆除一般分自拆、助拆、强拆三个阶段,强拆是最后手段,要经历一套流程,其中包括核实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找当事人询问情况,制作调查笔录认定违建性质,立案,下达违法通知等复杂、繁琐程序。丽嘉物业人员介绍:“许多业主就是知道强拆流程难办,所以会连夜盖房,等到建好后再处理就十分棘手了,最起码耗时很长,所以有些违建可能就会不了了之了。”

【疑问】

物业公司无执法权,是否就对违建听之任之?

物业公司,作为与小区业主连接最为密切的组织,拥有业主动态的第一手资料,身上肩负着防违控违的重要责任。物业公司虽然没有执法权,但是根据2014年我市施行的《扬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规定:“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本区域内有违法建设行为的,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向规划、城管等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权责明确,各违建查处单位到底负责啥?

1、市房管局:负责市区物业服务的行业管理,指导各区房管局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监管,对业主占用公共空间等行为进行查处;

2、市公安局:负责住宅小区的安全管理,加强社会生活噪音和犬类等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停车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

3、市建设局:负责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及时做好房屋交付后质量保修工作,对业主拆改承重墙或没有设计方案擅自对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进行变动的行为进行查处;

4、市城管局:负责查处和治理住宅小区内的占道经营、违法搭建、破墙开店、擅改外立面、拆改非承重外墙、毁绿占绿等违法行为,督促环卫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

5、市民防局:负责住宅小区内的人防工程管理,将人防工程开放使用,优先用于小区业主停车,化解小区停车难问题;

6、市环保局:负责对小区及周边经营场所噪音、油烟扰民等行为的管理;

7、市物价局:负责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8、市质监局:负责对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日常维修维护工作;

9、市消防支队:负责对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小区消防通道的畅通,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管理,做好消防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扬州物业网尹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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