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环境怎样才算好?3月17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住房局”)向各城区(开发区)、南宁市物业协会、驻南宁市物业企业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并提出了19条小区“颜值”标准。相关负责人称,将加大检查力度,如果一些小区环境状况差,将被取消评优资格,服务该小区的物业还会被通报批评。

部分小区脏乱差反弹

有些小区居民发现,他们的“管家”太懒惰了,将垃圾堆放在不合适的位置上,不及时清理,招来了苍蝇蚊子。近期,“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大行动办”)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各部门在居住区的环境整治方面有松懈的迹象,部分小区脏乱差开始反弹,比如生活垃圾暴露、垃圾容器无盖或者有盖未闭合、绿化带内乱挂晒、杂物堆放等问题出现的频率高了。

“南宁现在气候湿润,又是春季流行病高发季节,我们一定要更加注意环境卫生。”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说。

《标准》可操作性强

怎么才算达标呢?不少物业服务企业觉得没有一些参照意见,他们只能凭感觉来做。为此,住房局参照大行动办编制的《南宁市城市治理精细化工作规范》,将适用于小区的内容特别挑选和细化,做出了《居住区市容环境管理总标准》,共有19条内容。

记者发现,该标准除了对卫生环境方面提出要求外,对小区的绿化树、水电、道路、消防、通信等公共设施都提出了管护标准。比如行道树是否缺株、是否有死树等,都在考核范围。该负责人举例称,如果绿化带上植物枯死、黄土裸露,或者绿色植物养护不好,出现大量害虫等,都算不达标。

另外,小区的软性环境也在考核范围,比如有没有占道经营、跨门槛经营等。当然,针对小区业主意见较大的小区乱停车问题,在该标准中也有要求,比如要求车辆停放布局要合理,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

物业整改不力将受惩戒

如果还是有一些小区做不好怎么办?住房局相关负责人称,大行动办会对各个小区进行暗访,发现问题拍照后将上传到系统,“哪个小区问题多,一目了然”。

住房局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到问题较多的小区检查,督促整改,针对整治不力的小区,将取消其物业企业年度评优及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同时列入物业企业诚信“黑名单”,并给予通报批评。

19条评价标准

1.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标志明显、设施齐全、功能完好,并保持清洁卫生。

2.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容器化、密闭化。垃圾容器和收运站保持完好、洁净、周围无废弃物,地面无明显污迹。

3.古树名木无损坏,标志、铭牌及护树设施完好。

4.行道树无缺株、死树;枝条应及时清除、修剪;树穴盖板及侧石无损坏缺失。

5.绿地内保持植物生长良好、叶面洁净、无明显病虫害、无死树,无黄土裸露,无垃圾杂物;绿地围栏、标牌等绿化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完好;绿地内铺装、步道砖平整无缺损。

6.护树设施、花架花钵、座椅、建筑小品等无破损、无明显缺失。

7.井盖应安装牢固,保持完好,正位;各类井盖出现松动、破损、移位、丢失时应及时加固、更换、归位和补齐。

8.电力、消防、通信设施整洁完好、稳固。

9.照明设施应保持完好、安全,出现故障或者残缺应及时修复。灯杆、灯具、配电柜等照明设备和器材应定期维护,并应保持整洁、完好。

10.公共健身、休闲设施、书报亭、售货亭、电话亭、邮箱等应保持干净、整洁美观、无缺失、无破损,无违章占用盲道或辅助设施,不得影响行人通行。

11.道路交通设施整洁完好、无倾斜,标线、指示牌字体完整、清晰、准确。

12.护坡、挡墙无破损、塌陷。

13.公共水域应保持水面清洁,水域防护栏应保持整洁完好。

14.临街建筑物的外走廊外、阳台外和窗外不得晾晒、吊挂和堆放物品。建(构)筑物的外墙面、门窗外及其附属设施应保持形状完好和整洁,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挂吊现象。

15.道路应保持平整、完好、安全,排水通畅,便于通行。路面出现破损、坑凹、隆起、水毁塌方等情况应及时修复。

16.无占道经营、跨门槛(窗)经营、乱堆物料等现象。

17.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放点应当布局合理、设置规范,车辆有序停放,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停车场内应当保持整洁。停车场车位线清晰醒目,无残缺、覆盖;停车场内其他设施整洁完好,使用功能正常。

18.户外广告设置人应按规定做好广告设施的安全检测和维护管理,确保广告设施完好、整洁,无安全隐患,画面破损应及时更换。横幅、空飘物、气拱门等,应按批准的时间、地点设置,超过审批时限的以及破旧的设施应及时撤除。

19.定期开展除“四害”工作。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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