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主和业主大会尚未成立前,建设单位为了完成正常的住宅交付和管理,自行聘请的物业服务人就是前期物业服务。那么,前期物业服务责任由谁承担?前期物业服务应该完成什么事项?服务费用由谁支付?前期物业服务人的进入和退出由谁决定?快来了解一下吧。

前期物业服务责任由谁承担?

前期物业服务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销售房屋前,应当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是否收费、服务内容以及收费标准等,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了约定,约定的内容将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或者直接纳入房屋买卖合同。

为什么由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

主要是因为建设单位基于建设行为取得房屋所有权,是房屋的初始登记产权人,并在购房合同中向购房人承诺房屋交付时具备规划设计功能,因此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人是建设单位法定义务。

前期物业服务应完成哪些工作?

01帮助业主完成新房验收、业主入住和装修管理、前期卫生管理、小区安全管理等常规物业服务事项。

02与建设单位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共同确认物业管理区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确认现场查验结果,形成查验记录,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并向业主公开查验的结果。

Tips:

对于承接查验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在30日内予以整改,或者委托前期物业服务人整改。

前期物业服务费由谁承担?

前期物业服务费由谁支付主要分成两种情况。

一是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二是

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费,由业主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前期物业服务人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前期物业服务人的进入是由建设单位决定的。建设单位销售房屋前,应当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具体期限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前期物业服务人的退出是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在前期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由业主共同决定是否继续使用前期物业服务人。如果不再继续使用前期物业服务人,则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前期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服务;期限未满或者未约定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安小居有话说

更好地了解前期物业服务,能够帮助我们理解现在小区的物业是如何进入的,也便于我们进一步通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对服务不到位的物业企业依法要求退出。相信随着物业管理水平的逐步提升,业主与物业服务人权责意识的增强,我们城市的物业活动将愈加规范、小区生活空间将更加和谐宜居。

来源:安居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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