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彭先生新购置了一辆自行车,为了省事,他没把自行车按照小区的要求放在车棚中,而是随意堆放在楼栋门口。彭先生丢车后找到小区的物业,他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保义务,而物业方面却表示彭先生违规存车,所以对其丢失一事物业不担责。就此,彭先生咨询物业之家,他可以要求物管公司赔偿丢车损失吗?
小编解答:首先,彭先生不应该把车停放在楼栋口,因为楼门栋为公共通道而非车库,乱停乱放属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造成损害,彭先生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次,彭先生没有将车停放在自行车库并委托物业企业管理非机动车,因不存在委托代管合同关系,丢失后,不应找物业企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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