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桥黎明人家小区的住户葛先生像记者反映,说自己和小区其他一些住户因物业公司服务存在问题,没交物业费,现在却被告上了法庭,他觉得冤,因为物业合同是强制签订的,后来又存在各种违约问题,小区业主也有公道要讨。
这是一起典型的物业纠纷。黎明人家东区有1343户,其中300户拖欠物业费,杭州众恒物业公司便挨个将他们告上了法庭,也就是要打300场官司。
今天上午,江干法院笕桥法庭开庭了第一起案件,业主黄金欢是被告。
物业公司表示,2007年10月,众恒物业与小区开发商签约,进驻黎明家园小区,2008年10月11日与小区的业主们签订了物业合同。但第一年付过之后,业主便拒交物业费,直到去年3月份物业公司离开小区。
总的算下来,黄金欢共欠物业费4593.3元。记者了解到,其他业主与黄金欢情况基本一致,只因楼层面积原因具体数额有所不同。
但是在法庭上,却看不出谁是原告,谁是被告。因为作为被告或是“准被告”,业主们的情绪非常激动,他们表示,不交物业费是因为服务太差,且严重违约。
诸大伯告诉记者,2008年交房时,众恒物业就告诉他们,必须签物业合同才能拿到钥匙,业主们没办法,只得签了合同。
之后,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就没有停过。
诸大伯说,装修时,家家都要找工人来,但物业不让进门,说要交400元的敲墙费才能放人,结果大部分人家只能交钱,后来物业公司也没有提供正规发票,只有一个收据,上面写着代理审批费。
记者在当时适用的《杭州物业管理条例》中,并未发现相关的条款。
另一位住户杜广大则说,几年来,众恒物业从未公布过帐目,这其中包括场地出租、业主用房、停车费、广告费等,“物业在小区里赚的钱,总要让我们知道用在哪里了吧,我看他们是光收钱,却根本没提供什么服务。”
不少住户都表示物业的服务“坑爹”:公共设施不到位,没用监控,电瓶车屡次被盗,环境也是脏乱差。
对于住户提出的这些问题,物业公司的代理人并没有否认或解释,只是强调,拖欠物业费的事实是存在的。记者试图联系众恒物业核实情况,其代理人表示不清楚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相比之下黎明人家的业主们则比较激动,频频发问,庭审一度无法进行。
最终,众恒物业告黄金欢的庭审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法官表示,由于各户人家所应缴的物业费数额不同,所以依照法律,应分别起诉与审理。详细情况法庭会去黎明人家小区去核实。而如果业主认为物业侵权,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可以推举一至两名居民作为代表,起诉物业公司。
接下来,笕桥法庭将依次审理众恒物业对其他业主的诉讼,物业之家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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