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品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对装修愈发上心,这不仅会涉及到自己未来的生活环境和状态,对房子的保价增值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许多人挖空心思,想要让房子更美观一点、空间更宽阔一点,甚至衍生出一系列敲击承重墙等野蛮装修行为。

现场直击:

业主私改房屋结构

小区物业跟踪处理

日前,兰苑物业联合兰庄社区和城管执法人员,制止了一起业主破坏承重墙开门的违法案件。据兰苑小区物业负责人介绍,11月5日,小区保安人员在例行巡查过程中,发现D区7栋一户业主正在装修,“哐哐”的敲击使该栋楼震感明显,经保安人员查看后发现,该户业主私自敲击了承重墙,开了一扇门。“我们当时知道了这个情况后,立马上门与业主进行沟通,告知其这样做的危害,奈何其态度蛮横,对我们的话置之不理”小区物业负责人坦言,因其没有执法权,不能对该业主的做法进行强制举措,但考虑到其他业主的权益,他们立即将这一情况分别汇报给了兰庄社区和城管执法部门。

当天,兰苑物业会同城管执法队和社区工作人员对业主进行了劝导,“我们跟他明确了,房屋装修过程中禁止拆改房屋基础的规定,要求该业主对破损墙体进行修补,恢复原状,并对其发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以及破坏墙体后引起后患的法律结果告知书,该业主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不得不答应恢复墙体原状”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至此,该事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下一步,兰苑物业还会对该业主进行密切关注和跟踪,加强巡查和监管,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表态道:“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可能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影响业主间的邻里和谐,我们对这种现象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制止一起,立志打造一个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

本地走访:

随意拆改房屋结构现象突出

小区物业重拳出击把好第一关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日常生活中,即使部分市民清楚拆除承重墙的危害,但为了一己私利仍然选择“铤而走险”,造就了户主与邻居间、业主与物业间的多方矛盾。西区市民戴先生就反映,自己所在的楼上住户,因风水问题,私自拆除了多处承重墙,以求改变房屋结构,虽然周边住户和物业人员已多次沟通,但仍旧未果;与此同时,住在老城区的王老太也哭诉道,一楼邻居进行老房改造,敲击承重墙致使钢筋外露,给他们楼上的住户留下不小的安全隐患,“我们这栋楼本来‘岁数’就不小了,真是禁不起这么折腾”,王老太希望有人能管一管。

针对这一现象,嘉境花苑物业人员表示,他们制定了严格的装修管理制度,“我们会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装修巡查,保障现场装修规范;同时将楼栋交由各部门进行划分片区、责任到人,并要求各片区负责人每天定时到责任区域进行巡查签到,做到谁片区谁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丽嘉物业人员则谈及,为防止违建、敲承重墙等现象,他们会要求业主和装修企业双方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形成双制约。“业主需在装修图纸上将变动的部位标注好,经工程部的专业人员审核没有问题后,才可以动工。”

名门壹品的物业人员则透露,他们会要求业主在装修前进行登记,“除了承重墙的提醒外,我们提醒的注意事项还涉及诸多方面,如冷热水管是PE材质,改造水路时,要用同材质的水管或连接外加转换接头;地面以下铺设地暖管道的,严禁铺设需要打木刃的地板,以防钻穿地暖管等。”不少物业人员表示,他们处在小区安全守卫的最前线,所以一定会把好第一道防线,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劝阻无效则会向执法部门反映。

明确规定:

住宅装修需告知物业企业

发现影响房屋安全行为可举报

随着我市既有房屋存量快速增长,房屋老化及接近使用寿命等问题逐渐显现。在立足解决我市房屋安全管理“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等问题的基础上,去年,《扬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针对部分市民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对住宅装饰装修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住宅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持有关资料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要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等相关资料,并根据设计方案组织施工,依法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与此同时,《办法》指出,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装饰装修活动进行巡查时,发现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实施影响房屋安全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发现影响房屋安全行为,业主该向谁反映?

一旦发现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违反《办法》规定实施影响房屋安全行为的,可以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涉及擅自拆改主体结构或者承重墙体的,可以向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反映,电话:85828018

涉及搭建违章建筑、拆改外立面的,可以向市城市管理局反映,电话:12319

涉及拆改室内非承重墙体的,可以向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反映,电话:8793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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