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先生开车接女友外出时,发生了“惊魂一幕”:其车辆所停靠的公寓楼外墙脱落,直接砸在了其车辆的后方,致使其车辆严重受损。对此,王先生当即找到了该公寓楼的在管物业,想要讨要说法。然而面对王先生的索赔要求,小区物业负责人却拒不接受。目前,双方就此事产生分歧。
【事件还原】
“砰”一声外墙坠落
楼下两辆停车受损
市民王先生表示,想起当日的情形,至今还心有余悸。他回忆道,当时两人正准备上车,在自己还没走到驾驶位时,只听“砰”的一声,从楼上瞬间掉下一大块外墙“要是我再往后走一下,这外墙说不定就砸到我头上了”。王先生介绍,自己的宝马车后方被外墙砸至凹陷,修理费大概需要上万元,而保险公司否认该情况为意外事件,拒不赔偿,使其损失严重。
与此同时,停在王先生后面的一辆商务车也没逃过此难,商务车车主透露,这辆车是自己租赁使用的,目前该车前窗玻璃被全部击碎,车头被砸至变形,“租车公司现在正向我索赔,要求我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对此,两位车主找到外墙脱落所在公寓楼的在管物业,令两人气愤的是,物业却认为此事与他们没有关系。
【物业回应】
外墙维护已过保修期
考虑车主情绪给予“安慰费”
对于两辆车主的诉求,公寓楼在管物业负责人回应,外墙脱落本就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如果在保修期内,他们一定会上报开发商,让其处理;但目前,公寓楼外墙已不在保修期内,所以就不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了,“由于公寓外墙供整栋楼业主使用,就该由整栋楼业主出资修理;而业主也可以委托我们带头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该人员认为,在此次事件中,他们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考虑到两位车主的严重损失,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只能给予“安慰费”,其他赔偿费用他们概不负责,“如果两位车主不能接受我们的调解,也可以申请法律程序解决”。
【律师释疑】
外墙属于公共区域
保修期外由整栋楼业主负责维修赔偿
针对公寓物业负责人的说法,此次事件是否真如其所说的那样呢?
对此,记者咨询了我市法律相关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我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明确,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而超出保修期和保修范围的房屋发生外墙剥落等问题的,业主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在享有房屋居住、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同时,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及费用;如果缴存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以请物业牵头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补贴维修费用”。
“在此事件中,该公寓楼的外墙属于公共区域,超出保修期后,应该由外墙剥落楼幢的全体业主承担,而两位车主因此产生的损失,也应该由他们来赔偿”。不过,该人员同时强调,如果物业没有尽到巡查、友情提醒等服务义务,促使侵权事故的发生,物业公司应该在他们管护不力的责任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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