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已经进入了装修旺季,随之而来的装修纠纷也日益增多。为此,记者梳理了近期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典型案例,给各位业主以及物业人员提个醒,及时沟通、合理装修、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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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一:收费

敲墙垃圾清运费还要另外收取?

近日,不少家住雅居乐花园的业主反映,小区物业服务处除了收取350元的装修垃圾清运费以外,还另外多收取业主300元的敲墙垃圾清运费,业主对此项收费十分疑惑,而且300元的敲墙垃圾清运费只有收据没有发票。

无独有偶,中海玺园也有业主反映,小区物业公司在业主拿房时,要求交300元装修垃圾清运费后,但在正式装修时,还要交200元的敲墙垃圾清运费。不少业主认为,这是重复收费。

对于此项收费,市物价局回应,根据《关于公布扬州市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指导价及相关收费标准的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在新房住户办理入住手续或重新装潢时,收取装潢垃圾清运处理费,其标准为:100平方米以内(含100平方米)每户收取300元;100平方米以上(楼中楼计算面积)每户收取350元。装潢垃圾清运费是物业公司代收,之后交环卫部门,用于一般装修垃圾的清运。除此之外,不应再收取垃圾清运费。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因业主过度装修,拆除墙体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环卫部门会根据垃圾量的多少要求另行支付清运费。

装修人员出入证工本费可否收取?

近日,家住香榭里8号的一业主反映,小区物业公司在业主装修时,向业主收取了所谓的“出入证”工本费5元。对此项收费,业主十分疑惑,扬州市是否有相关的法规作为依据?

对此,市物价部门回应,扬州2009年出台的《扬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并没有对物业公司收取“出入证”工本费等问题作出禁止性规定,确实存在少数物业公司对外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并收取一定工本费的问题。近期,物价管理部门将联合对物业收费的有关事项予以进一步明确,类似收费将会明令禁止。

装修押金要不要交?

近日,家住明发江湾城的业主反映,他们收到小区物业服务处发来的交付通知,要求业主和装修公司各交2000元的装修保证金,该业主疑惑此项收费是否符合规定?

对于此项收费,市物价局回应,装修保证金在业主装修结束后,如无违反合同约定,应即退还。根据《扬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扬价服〔2009〕79号),业主或使用人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的,装修人在装修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修协议,明确装修事项、装修押金。业主装修完毕无违反装修协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如数退还装修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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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二:野蛮装修

家住玲珑湾小区的一业主反映,小区不少一楼业主为扩大自家小院面积,肆意圈地,擅自砍树、铲除绿化,公用绿地为全体业主所有,一楼业主的行为直接影响其他业主利益。同时,小区28栋106室开挖地下室,19栋103室业主私敲室内承重墙,给小区其他业主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接到该业主举报后,市经济开发区城管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社区、物业,同时联同物业对涉及违章的住户下发了停工核查通知书,并要求业主拆除了违章搭建的柱体,及时与小区物业进行对接。

除了私敲承重墙、私挖地下室的,还有不少业主反映自家小区有人楼顶私建阳光房、鸽子房,甚至占用公共部位安装门,导致公共部位堵塞,并严重影响采光。

对于这些野蛮装修的违规行为,物业与业主发现需要及时劝阻、举报,共同维护小区环境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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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三:噪音

锦绣新都的一户业主告诉记者,小区部分业主装修期间没有时间段,早中晚都有人在装修,严重干扰了生活,尤其小孩还在上高中,装修噪音影响了孩子的学习和休息。

嘉和苑则有业主反映,小区有业主双休日凌晨5点开始装修,产生大量噪音,与其沟通后无果!

对于装修噪音,不少小区物业人员表示,没法管。锦绣新都的物业人员表示,已经多次劝导该装修人员,也停过电,但收效甚微。

记者了解到,遇到装修噪音,业主以及物业人员可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忙,根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室内装修、制作家具及室外修缮等,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七时期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在其他时间进行作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如果违反该项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扬州物业网 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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