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被提请至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拟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
资料显示,除杭州市修订草案外,安徽省、兰州市、北京市等地的《物业管理条例》,也就业主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了明文规定。但这些条例中没有明确提到指纹、人脸数据等生物信息,也没有涉及强制收集问题。如果修订草案通过,《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将成为国内首部对小区人脸识别作出规范的正式立法。
此前,有媒体报道,在网络商城中有商家公开售卖“人脸数据”,数量达17万条。在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中可以看到,这些“人脸数据”涵盖2000人的肖像,每个人约有50到100张照片。
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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