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之家讯:房屋没专项维修资金、没专业队伍管理,全靠村集体经济支撑、村委会代管,目前很多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存隐忧。对此,滕州市日前出台意见,对新型农村社区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全面推行物业管理,17镇已全部成立物业管理机构,填补了农村物业管理的空白。

滕州市政府明确,在新型农村社区住宅按照城市小区标准配备物业管理用房,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全面实施物业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以招投标方式选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或由业主大会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物业费原则上按枣庄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收取,各镇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进行补贴,自行确定补贴期限。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也可参照当地城市社区。对于不符合物业管理条件的新型农村社区实行社区与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各镇可以根据社区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物业服务成本测算,所需费用以业主缴纳为主,镇财政适当补贴为辅的方式解决。

“如果没有专业管理和资金保障,新型农村社区的很多公共设施,特别是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设施日后会出问题。”滕州市物业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滕州17镇已全部挂牌成立物业办,负责物业行业监管和矛盾调处。另据介绍,目前滕州全市17个镇开工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共31个,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80万平方米,规划户数约19000户。目前大部分社区已经竣工交付使用,但此前均未实施物业管理,由村委会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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