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地花园的旧物管方金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法院判令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并移交相关资料,却迟迟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近日,珠海香洲法院执行局组织执行行动,最终金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配合执行,将全部工作人员撤出该小区服务区域。该小区新物业管理企业近期将进驻。

2005年5月,珠海金地花园的旧物管方金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该小区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由该公司对该小区进行管理,但没有明确约定期限。2011年5月,该小区选举产生业委会。2012年4月,业委会函告金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解除《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随后召开业主大会选聘另一物业公司为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金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直没有做交接工作,也未退出该小区管理区域。

2017年,该小区第二届业委会就与金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向香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后者退出该小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资料等。经过一审、二审,珠海市中院判令金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退出该小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金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旧并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8年5月24日,业委会向香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7月12日,香洲法院向被执行人直接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限其7日内主动履行该案义务,并作笔录告知被执行人的物业管理处主任李某某。

8月2日下午,香洲法院执行局再次组织执行行动,要求金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终,被执行人同意配合执行工作,将金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全部撤出金地花园。

据香洲法院执行局介绍,香洲法院将把金地花园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给该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业委会将马上安排新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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